本報記者 王延斌
“新的法規改變農藥管理‘九龍治水’的現狀,實行全程監管,這很好;但把工商、質檢、工信部門剝離的職能移交農業部門,在農藥生產、流通領域經驗不足的后者如何‘無縫接棒’是個問題。”“生產、流通、銷售全程監管值得點贊,但農藥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即千千萬萬的使用者似乎成了‘漏網之魚’。”
繼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6月1日起實施之后,新制定的《農藥登記管理辦法》等5個配套規章也已于8月1日起實施。“一條例+五配套”能否成為我國農藥管理史上最嚴、最全新規?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山東省農藥科學研究院院長李德軍研究員作了上述回答。他認為,新規將給農藥領域帶來深遠影響,包括:新規提高了農藥企業登記“門檻”,對企業研發提出了要求,可能造成行業洗牌……
最重要的農藥使用者成“漏網之魚”
將農藥的生產、流通、銷售串起來并交付農業部門監管是新規的一大看點,在李德軍看來,“改變農藥管理‘九龍治水’的現狀,改由一家管理當然很好,但這個鏈條上最重要的一環‘消費者’恰恰漏掉了。”
只有在遠離大城市的鄉村,農藥才會“有所作為”。李德軍說:“我去一些農村看,如果農民看到說明書上寫著,每畝地用兩三克,常常會掂量一下,覺得太少了,就自顧自地多加點。如果說明書要求早晨7點到9點用藥,也很少有人會遵守說明書。這就是為什么有些時候,檢測發現會有過量的農藥殘留。”
李德軍表示,某種程度上,很多好的農藥,被使用者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用壞了。
“新規規定了一旦發生藥殘事故,要追求使用者責任,甚至上升到入刑層面。但發生這種事故的幾率畢竟是少的,大部分時候藥殘可能不知不覺的發生,短時期對人體也沒有什么明顯危害。”李德軍坦言新規對使用者的無奈之處,你不能每家每戶地看著他們用藥吧?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他舉例道,在美國的大農場,農品從采到收都有專業化公司去做,像打藥這樣的環節更是有專門的技術公司負責,這就避免了因為無知產生的隨意用藥行為。而時下國內掀起的農村合作社便包含這樣一種趨勢。同時,他建議對農民做好農藥科普工作。
每一款農藥的面世都是“萬里挑一”
“新規取消了門檻相對較低的臨時登記,明確在我國生產和向我國出口的農藥需申請登記。”李德軍表示,這勢必會引起農藥行業洗牌。
“除了業內的人,可能少有人會知道現在中國市場上賣的農藥,很少是我們自己研發的。”李德軍這句話語出驚人。他表示,國內生產的農藥品種近三百個,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種可能只有三十個左右。“中國市場上的農藥,幾乎都是國外公司的創制產品或專利過期產品。我們結合本土特點,把它‘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原創藥帶來超額利潤,但為什么我們難以產出自己的原創藥?
李德軍道出了藥企的苦衷,“一個原創農藥從靈感到形成產品要經過漫長的研發期,十年甚至幾十年,且科研投入動輒幾億美元。對國內的企業來說,這種高投入、高風險難以承受。”
當仿制成為“捷徑”,企業更沒有意愿和能力投入研發;越不研發就越想走“捷徑”,惡性循環之下使得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越來越差。而此次新規對藥企門檻的重新設定無疑倒逼企業下定決心走科研之路,從而走出惡性循環的圈子。
將工商、質檢、工信部剝離的職能移交農業部門,看似美好,實際上還涉及到后者如何“接住”的問題。
李德軍認為,之前農藥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工信部負責農藥生產企業的核準管理,農業部門負責農藥的登記、經營和使用監管,質檢總局負責農藥生產的許可和農藥質量標準管理,工商部門負責農藥流通監管等。“對農業部門來說,農藥的生產、流通等環節監管并不熟悉,但新規一旦頒布就要承擔管理職責,如何無縫接管,考驗著部門的能力。”李德軍說。